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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要闻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
2026-01-17
  1月15日,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,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系统总结2025年工作,统筹安排2026年重点任务。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李云泽出席会议并讲话,总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。 会议指出,2025年,金融监管总局系统上下紧紧围绕防风险、强监管、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,迎难而上、真抓实干,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,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。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。严格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。从严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。二是有力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风险。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取得重大进展。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。积极支持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接续置换重组。防非打非工作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。三是强监管严监管氛围逐步形成。金融监管法制加快健全。严厉惩治违法违规行为。会同公安等部门坚决打击金融领域“黑灰产”。四是综合施策引领行业改革转型。持续推进保险业“报行合一”和预定利率调整,加力推动银行业提质增效。支持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。五是精准有效支持经济稳中向好。出台超长期贷款相关政策服务“两重”建设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走深走实。科技金融“四项试点”稳步推进。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进一步发挥。 会议强调,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。全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、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、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统筹推进防风险、强监管、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,助力“十五五”开好局、起好步。 会议要求,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主动作为、靠前谋划,扎实推动监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。一是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。着力处置存量风险,坚决遏制增量风险,牢牢守住不“爆雷”底线。二是严密防范化解相关领域风险。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,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。依法合规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。严防严打严处非法金融活动。三是切实提高行业高质量发展能力。做好统筹规划,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,合理优化机构布局。深入整治无序竞争,持续规范行业秩序。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专注主业、错位发展。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。四是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。聚焦实质风险、解决实际问题,不断强化“五大监管”,提高依法监管能力,做实分类分级监管。加快推进“金监工程”设计和建设。扎实履行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。有效发挥“四级垂管”整体效能。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。五是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质效。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,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,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。强化促消费、扩投资的金融供给,高效服务扩大内需战略。优化科技金融服务,积极培育耐心资本,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。加强应急救灾、养老健康、乡村全面振兴等民生领域金融支持。更好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,优化新就业群体金融服务,着力促进稳企业稳就业。 会议强调,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。健全中央巡视整改常态长效机制。要加强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,切实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。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队伍,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全面加强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。深入实施“四新”工程拓展深化年行动。要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,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,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。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,强化警示教育。持续深化纠治“四风”,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。 会议还对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稳定、金融服务等工作作出部署。 中央组织部、中央财办、中央金融办、国务院办公厅、财政部、审计署等单位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。祝树民同志,各首席,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,各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,机关各司局、各直属单位、金融工会负责同志,各总局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公安部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新一轮金融领域“黑灰产”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
2026-04-03
4月2日,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召开视频会议,联合部署开展新一轮金融领域“黑灰产”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,进一步整治金融非法中介乱象,坚决维护金融管理秩序,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。 会议指出,要以更高标准统筹抓好集群打击工作,既要通过强有力的刑事打击遏制犯罪高发势头,也要推动完善金融服务,最大限度消除金融“黑灰产”的滋生土壤。要在上一轮集群打击工作基础上,进一步发挥“专业+机制+大数据”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优势,推动工作提档升级。要强化实战导向、问题导向、基层导向、效果导向,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,锚定金融黑灰产“重灾区”,全力“追源头、摧网络、破案件”。 会议强调,要提升打击质效,深挖犯罪链条和犯罪团伙,分类制定打击策略,延伸打击幕后实际操控黑手,确保集群打击取得新突破。要突出打击重点,聚焦非法存贷款中介、非法网贷平台和助贷机构、非法保险代理中介、信用卡不正当“反催收”中介等,探索创新打击治理新策略、新路径、新手段。要强化部门协作、警种协作和区域协作,进一步健全线索通报等长效机制,确保打深打透打全。要严格依法办案,坚持以打促治、以打促防,加大防范宣传力度,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。 2025年6月至11月,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首次部署开展了金融领域“黑灰产”违法犯罪集群打击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“黑灰产”犯罪案件1500余起,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,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《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2026-03-24
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,推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,金融监管总局在《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》基础上,修订形成《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《办法》全文包括总则、制度机制、消费投诉处理、消费纠纷多元化解、监督管理、附则六章,共52条。《办法》明确金融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、多元化解、便捷高效和标本兼治的原则。为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要求其健全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、机制和流程,并提供充分资源保障。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,设置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专章,鼓励双方当事人依法平等协商,通过自行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消费纠纷,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、调解组织在投诉处理工作中的作用。为维护消费投诉秩序,强调金融消费者应当诚实守信,通过正当途径客观、理性反映诉求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,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,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。 附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《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https://www.nfra.gov.cn/cn/view/pages/ItemDetail.html?docId=1252216&itemId=951&generaltype=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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